英屬維京群島(BVI)官方近期正式公布《2022年英屬維京群島商業公司法》修正草案,預計於2023年1月1日生效。勤業眾信昨(1)日提醒,較常使用境外公司的台商,需留意相關修訂內容,並提出四點可能帶來的影響。

 

全球反避稅上路,境外公司已不再是免稅天堂,也開始要求經濟實質營運證明,BVI公司法修正草案的四項修正內容包括,全面落實財報提交規範、公司遭除名立即解散、簡化已解散公司恢復程序、開放公眾查閱最終受益人資訊。

 

 

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廖家琪提醒,修法草案中規定,企業年度財報提交要符合要求,全面落實財報提交規範,目前BVI雖然有經濟實質申報規範,但申報時無需繳交財務報表。等到明年新法上路後,每間BVI公司須在每年財政年度結束日後九個月內,提交年度財務申報表及相關憑證,若公司無法提交年度財務申報表,最高可罰5,000美元的罰款。

 

因註冊BVI公司每年需要繳納維護費,過去未繳納維持年費的公司,不會馬上遭解散,而是處於除名狀態;若公司在除名期間七年內,辦理恢復營運,公司不會被解散。不過,修法草案取消公司除名七年內,可恢復正常營運的規定,從2023年1月1日起除名的BVI公司,將在註冊處刊登除名公告,且當日立即宣告解散,公司的任何財產將歸屬官方所有。

 

廖嘉琪表示,修法草案針對除名公司訂有過渡期條款,過渡期間為2023年7月1日,或除名日起算七年,以較早的日期為準。

 

第三,修正草案將簡化已解散公司恢復程序,依據新法案規定,解散公司可在解散日起五年內向註冊處申請恢復,如果符合相關規定,僅須向註冊處申請復名即可,不用進行法院辦理程序。

 

未來,BVI將開放註冊公司董事名單提供查閱,廖嘉琪說,目前BVI金融服務委員會,線上歸檔平台系統註冊使用者(律師、註冊代理人等)可申請查閱公司現任董事會成員名單,不過申請文件會顯示現任董事姓名,其他董事資訊尚不會公開,但未來恐要開放公眾查閱最終受益人資訊,台商將受影響。

 

 

 

 

財報台商公司法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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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者 樹狀展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