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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- 稅務訊息 | 2021-03-17 03:37:13

 證交法/內線交易/賴英照

 

檢調上周偵辦美商達爾公司併購敦南科技所引發的內線交易案。併購案的消息在二○一九年八月九日宣布,T女士卻在七月間就利用外資名義大買敦南股票。她在偵訊時說,是偷聽敦南公司前負責人S君講電話,知道併購的消息後買股票。

 

偷聽引起的內線交易,近年有好幾件。二○一六年五月,荷蘭商艾斯摩爾和漢微科公司協商併購事宜。負責承辦的C女士有一天在家裡接到併購團隊的電話,她刻意到臥室的衛浴間講電話。她的丈夫H君卻站在浴室門外偷聽,並利用這個併購的消息,從五月廿四日起到六月十五日陸續買進漢微科股票。法院認定H君成立內線交易罪。

 

二○一三年光寶收購建興股票的案子,也有偷聽的情節,而且有兩件。一、一月下旬,承辦收購案的S女士,上班途中在車上和同事討論併購案的問題。一旁開車的Z君是S的丈夫,因此知道併購的消息。他把太太送到辦公室之後,就去買建興股票。當天下午S女士知道丈夫買股票的事,非常生氣,要求他立刻取消買股委託,但為時已晚。法院判決Z君構成內線交易罪。

 

二、光寶執行長C君一月卅日一早到按摩店,由W君做足部按摩。為準備下午的董事會,他打電話給同事,雖然刻意細聲講話,但W君還是偷聽到光寶要「合併或收購」建興的談話。執行長一離開,W君立刻下單買進建興股票。法院確認W君應適用內線交易的規範,但認為他聽到的併購消息「尚未明確」,網開一面判他無罪。

 

上面幾件偷聽的案子,講的人沒事。但在故意洩漏消息的情形,講的人也會惹上官司。

 

光寶併購案宣布之前,一月二十四日晚間,光寶L經理把併購的消息告知女性密友W小姐。第二天開始,W小姐用兩人的資金分批買進建興股票。結果兩人都被判決成立內線交易罪。

 

類似的案件,公務機關也有。二○○五年二月中旬,某縣政府警察局配合執行搜索C公司任務,派H警官出勤。H卻把消息告訴太太L女士,L隨即融券賣出C公司股票。警察局的T警官,在辦公室聽到搜索消息後,也放空C公司股票。結果三個人都被判刑。

 

要避開磨人的官司,最好想想孔子對顏回說的話:「非禮勿視、非禮勿聽、非禮勿言、非禮勿動」。不該說的不要說。如果聽到了,也不要買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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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者 樹狀展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