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昨(25)日審查通過「所得稅法」第15條修正草案,夫妻包括薪資、股利、執行業務等10大類所得,將可完全分開計稅,預訂自明(103)年起實施,國庫預計釋放約150億元減稅利益。
有關夫妻分開計稅,是配合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,目前夫妻薪資分開計稅、合併申報稅法規定,造成夫妻屬於非薪資所得部分因須合併申報,較單獨申報稅負重的現象,宣告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之下,所做配套改革。行政院昨日審查完成後,俟行政院會通過後,將送立法院新會期審議,財政部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,明年1月1日施行。
行政院昨(25)日審查通過「所得稅法」第15條修正草案,夫妻包括薪資、股利、執行業務等10大類所得,將可完全分開計稅,預訂自明(103)年起實施,國庫預計釋放約150億元減稅利益。 有關夫妻分開計稅,是配合大法官會議第696號解釋,目前夫妻薪資分開計稅、合併申報稅法規定,造成夫妻屬於非薪資所得部分因須合併申報,較單獨申報稅負重的現象,宣告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之下,所做配套改革。行政院昨日審查完成後,俟行政院會通過後,將送立法院新會期審議,財政部預計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,明年1月1日施行。 【2013/01/26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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