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海外追稅的「肥咖條款」(FATCA)最終原則出爐,連「信用卡帳戶」也掃進去。會計師指出,原先銀行只須判別存款、基金等資產帳戶,是否有美國來源所得,但信用卡帳戶也被認為有逃漏稅之虞,美政府要求銀行須同步判別,以求一網打盡。
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協理高旭宏指出,肥咖條款今年生效,原先規範自明年一月起,與美國簽約國家的金融機構,須針對既有客戶帳戶,判別「是否有美國來源所得」;判別目標群是滿五萬美元到一百萬美元的個人帳戶,及滿廿五萬到一百萬美元的法人戶。
信用卡帳戶,為何會有逃漏稅問題?高旭宏指出,這是因為信用卡帳戶可能會產生「溢繳款項」。也許是因為持卡人多繳了信用卡款,銀行退回到信用卡帳戶中,或刷卡購買物品後又辦理退貨,原先支付的卡款也退到帳上。銀行業者指出,把大筆資金存進信用卡帳戶,看似很笨,因為銀行不會支付利息,但過去沒有稅務機關會想到要查信用卡帳戶的稅,這筆錢等於可「隱身」在信用卡帳戶中。